

項目名稱 | 武寧縣黃塅液化氣有限公司儲存、經營液化石油氣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| ||||
項目簡介 | 武寧縣黃塅液化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16日,是一家儲存、經營石油液化氣的有限責任公司(自然人投資或控股),法定**人陳衛(wèi)寶,經營范圍:石油液化氣購銷;液化氣鋼瓶、燃氣灶具銷售(憑**許可證和資質經營),注冊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新寧鎮(zhèn)月田村,占地面積約6160m2(約9.24畝)?,F有員工10人,其中技術管理人數1人,安全管理人數1人,主要負責人陳衛(wèi)寶。站區(qū)內設有100m3臥式儲罐3臺、50m3臥式儲罐1臺、50m3殘液罐1臺及其相關配套的設備設施,站區(qū)內儲罐總容積(含50m3殘液罐)為400m3,按現行《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GB51142-2015對液化石油氣站的等級劃分,該站屬五級液化石油氣站。 | ||||
項目組長 | 馮美海 | 技術專家 | - | ||
報告編制人 | 馮美海 | 報告審核人 | 李重陽 | ||
技術負責人 | 黃伯良 | 注冊安全工程師 | - | |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 朱汝玲 | 參與評價安全評價師 | 陳煦、鄒昌鍇 | ||
現場工作人員 | 馮美海、陳煦 | ||||
主要任務 | 現場收集建設項目基本信息,對項目周邊企業(yè)及裝置配套安全設施、安全生產管理、應急管理、前置條件等進行了實地勘查及檢查,采集現場影像資料。通過對項目周邊環(huán)境、總圖運輸、工藝技術、原材料、裝置裝備、設施及電氣、消防設施、應急設施、公用動力配套的安全狀況進行勘察,辨識項目危險有害因素,進行風險程度評價,法規(guī)標準符合性評價,提出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,對該建設項目安全條件是否符合**法律規(guī)范等進行了判定,得出風險評價結論。 | ||||
現場工作時間 | 2022.02.20 | 報告提交時間 | 2022.05.25 | ||
其它 | 評價結論 (1)該站屬于五級液化石油氣站,所涉及的液化氣石油氣屬于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危險化學品,亦屬于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學品;不涉及劇毒化學品、易制毒化學品、監(jiān)控化學品、易制爆化學品。 (2)該站儲存、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介質為液態(tài)烴類,可一次性可儲存液化石油氣及殘液170.0T,達到50T的臨界量,構成GB18218-2018中規(guī)定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三級。該站應向當地安監(jiān)部門對該站設備設施進行備案,并按規(guī)范定期進行風險評估,保障該設施安全、可靠運行。 (3)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:火災、其它爆炸、容器爆炸、觸電、機械傷害、**傷害、高處墜落、淹溺、中毒和窒息、凍傷、噪聲、高溫等;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為、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、不良環(huán)境和管理失誤。 (4)根據安全檢查表法檢查:燃氣裝置安全條件檢查有2項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。企業(yè)在安全管理方面檢查有1項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。 依據《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(試行)》(原安監(jiān)總管三〔2017〕121號)對該企業(yè)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檢查,該無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。 (5)道化學火災、爆炸危險指數法評價結果:初始其火災爆炸等級為“很大”,采取補償后從“很大”降為“較輕”,危險等級達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。 火災爆炸事故模擬和后果預測,1個15kg液化石油氣鋼瓶破裂爆炸時,其燃燒范圍可達20m。1個100m3的液化石油氣儲罐破裂爆炸,燃燒范圍可達約480m。 (6)該站應重點防范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、爆炸;應重點關注的安全對策措施包括:火源(包括靜電)控制以及總圖運輸、特種設備及強制檢驗檢測設備定期檢測、計量儀表定期檢查與維護保養(yǎng)、報警通訊裝備及應急裝備配備、應急演練、周邊防護等。 綜上所述:武寧縣黃塅液化氣有限公司儲存、經營液化石油氣站涉及的安全條件、安全生產條件、安全生產管理、應急管理基本符合**有關法規(guī)、標準、規(guī)范要求;在落實本評價報告有關對策措施后,風險可控,能達到可以接受的程度,可以滿足液化石油氣經營安全條件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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